1适用范围
1.1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的铬酸雾测定。
1.2在无组织排放样品
1.3在有还原性物质存在的条件下,铬酸雾的测定受到明显干扰。
2定义
铬酸雾:指以气雾状态存在的铬酸或可溶性铬酸盐,本标准以测定其中的六价铬为基础,以铬酸计。
3方法原理
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的铬酸雾用玻璃
C13H14N4O 2Cr2O72-+26H →C13H10N4 4Cr3 15H2O
4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和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5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试剂和蒸馏水。
5.1乙醇:95%。
5.2硫酸:ρ=1.84g/ml。
5. 3二苯基碳酰二肼。
5.4重铬酸钾:基准试剂。
5.5硫酸溶液:1 9。
用量筒量取ρ=1.84g/ml硫酸(5. 2)100ml,缓慢(边搅拌)倒入约500ml水中,转移至1000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到标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