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绍兴一家纺织企业出口到欧盟的一批产品,因产品中含NPE,而被禁止进口到欧盟的各个国家。据悉,NPE属于内分泌干扰物和致癌物,作为表面活性剂,在纺织行业被普遍使用。此外,NPE也可以用作清洁剂,NPE一旦进入环境中,就会迅速分解成毒性更强的环境激素。
2015年8月深圳一家纺织品服装出口企业,生产了一批服装出口到德国,但在检测时发现服装上含的甲醛超量,*终导致这一批产品无法进入德国市场,不仅使企业损失严重,还导致信誉受损。
同时,欧盟明确禁止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和壬基酚(NP)在纺织生产行业中使用。而这些,均在REACH检测标准之内。
作为与人类接触*密切的生活用品——纺织用品与服装,由于在材料选用和制造过程中有与各类化学品,如染料、助剂、整理定型剂、相关辅料附件等关联度比较大的特性,以及原辅材料在生产过程中,某些化学源头物质和中间物质的使用会对环境和操作人员造成不良影响,所以,在对待应对REACH法规的问题上,也不能掉以轻心。特别是一些含有有意释放物质(如各类水洗、砂洗或磨毛类产品)以及出现高关注度危害性物质的纺织品服装,就必须小心应对REACH检测,需要弄清楚是否需要及时办理相关注册以及检测手续。
众所周知,出口欧盟的纺织品服装要经过REACH法规。REACH指令是“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的英文简称。
REACH主要内容是要求证明纺织品服装中不含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质。因此,凡是在欧盟生产的或者是进口到欧盟市场的纺织品服装,必须通过有害化学物质含量的注册、检验和批准,一旦超过规定的含量就不得在欧盟市场上销售。
经过REACH法规后纺织品服装出口到欧盟则可以解决所有的烦恼。
输欧纺织品服装生产企业从现在起,就应该增强“溯源意识”,特别是针对一些日常使用的原辅材料,要严格“源头把关”措施,所有涉及化学品物质及配制品的资料均要备齐、完整,便于查询与提供。不要让未经REACH法规注册、评估和未获得贸易(进口)许可的含有有毒、有害化学品物质或配制品的原辅材料进厂生产,以免产生无法逆转的后遗症。要学会判别有意释放物质和非有意释放物质的纺织服装成品,并掌握如何适应REACH法规不同的注册要求。如果不进行检测,还是会被检测出来*终被拒在欧盟市场之外。
据了解,近日欧盟化学品管理机构(ECHA)正式新增5项物质至SVHC(高关注度物质)清单,即硝基苯、UV-327、UV-350、1,3-丙烷磺内酯和全氟壬酸及其钠盐和氨盐,REACH法规授权候选清单(即SVHC清单)增至168种物质。欧盟化学品管理机构(ECHA)正式新增5项物质至SVHC(高关注度物质)清单,即硝基苯、UV-327、UV-350、1,3-丙烷磺内酯和全氟壬酸及其钠盐和氨盐,REACH法规授权候选清单(即SVHC清单)增至168种物质。以下主要来探讨一下邻苯二甲酸酯类在REACH法规中进展。
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是一种类环境激素,会对人体的荷尔蒙系统和神经系统造成损害,导致人体生殖功能障碍及其他与雌激素调节失衡有关的恶性肿瘤。因此,对纺织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含量进行有效的分析检测,建立快速、灵敏、准确的分析方法有重要意义。纺织品行业标准中对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进行检测的测试标准有GB/T 20388—2006,EN 15777: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