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553-2010 烟度卡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滤纸式烟度计用标准烟度卡(以下简称烟度卡)的基本性能和技术要求。该烟度卡适用于滤纸式烟度计的检定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均适用于本标准。
HJ/T 4柴油车滤纸式烟度计技术条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烟度
指滤纸烟度,即滤纸的染黑程度,用0~10波许烟度单位(BSU)表示,即清洁滤纸为0BSU,全黑滤纸为10BSU,从0~10之间均匀分度,用下式计算:
Rb=(1-ρv)×10
式中:Rb―烟度,单位:波许烟度单位(BSU);
Pv―被染黑后滤纸相对于清洁滤纸的反射因数之比;
10―烟度计的满量程。
4技术内容
4.1尺寸和规格
4.1.1尺寸
烟度卡的有效工作面积为36mmx36mm。
4.1.2规格
烟度计计量检定用烟度卡:烟度值为0.5~9.0BSU均匀级差六张一套。
烟度计日常校准用烟度卡:烟度值为3.0BSU或4.5BSU,三张一套;也可根据实际使用需要选取其他烟度值。
4.2性能要求
4.2.1光谱选择性
烟度卡表面涂层的光谱反射因数在380~780nm光谱范围内应保持中性,其光谱反射因数的允许偏差应不超过相应基数的士10%。
4.2.2漫反射特性
烟度卡表面涂层的漫反射因数应不小于0.80。
4.2.3反射均匀性
烟度卡表面涂层的反射均匀性应不小于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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