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3月23日,欧洲委员会选用了“潜在爆破环境用的设备及保护系统”(94/9/EC)指令。这个指令覆盖了矿井及非矿井设备,与曾经的指令不同,它包含了机械设备及电气设备,把潜在爆破风险环境扩展到空气中的粉尘及可燃性气体、可燃性蒸气与薄雾。该指令是一般称之为ATEX100A的“新办法”指令,即现行的ATEX防爆指令。它规则了拟用于潜在爆破性环境的设备要运用的技能要求――根本健康与安全要求和设备在其运用规模内投放到欧洲商场前有必要选用的合格鉴定程序。 它是以法语“AtmosphereExplosible”命名的。 拟用于潜在爆破风险环境的设备的制造商,运用ATEX指令条款并贴附CE标志,不必考虑运用其他更多的要求就能够在欧洲任何地方销售其防爆设备。 该指令适用的设备规模特别大,大致上包含固定的海上渠道、石化厂、面粉磨坊以及其他可能存在潜在爆破性环境的场所适用的设备。在欧洲商场每年估量收购30亿欧元这样的设备。 归纳的说,运用该指令有三个前提条件: (1)设备必定本身带有点着源; (2)预期被用于潜在爆破性环境(空气混合物); (3)而且是正常的大气条件下。 该指令也适用于安全运用必需的部件,以及在适用规模内直接对设备安全运用有利的安全设备。这些设备能够在潜在爆破性环境外部。 1、ATEX94/9/EC指令依据装置设备的保护水平将设备划分为三个类别: (1)1类(Category1)—非常高的防护水平 (2)2类(Category2)—高防护水平 (3)3类(Category3)—正常的防护水平 假如设备被用于0、1或2区,则类目数字后跟一字母G(气体、蒸气/薄雾): 0区1区2区 1G类设备2G类设备3G类设备 假如设备被用于20、21或22区,则类目数字后跟一字母D(粉尘): 20区21区22区 1D类设备2D类设备3D类设备 这些要求为公民供给一个很高水平的保护,而且由”和谐规范”给出技能实施办法。该指令的主要意图是对所出产的用于潜在爆破性环境的设备,经过和谐技能规范和法规以促进其在整个欧洲联盟自在流通。该指令从1996年开始运用,而且从2003年7月1日强制实施。 2、ATEX1999/92/EC指令 ATEX1999/92/EC与ATEX94/9/EC指令并行,是一个触及改善处于潜在爆破性风险环境的工人健康和安全保护的*低要求(1999/92/EC)指令。依据潜在的风险、欧洲法规的要求,ATEX1999/92/EC(也称作ATEX137),规则了改善处于潜在爆破性风险环境的工人健康和安全保护的*低要求。 这意味着依据所触及的风险的评价,雇主承担很多的责任: (1)防止作业场所构成爆破性环境或防止点燃爆破性环境; (2)对爆破性环境和点燃源的可能性进行风险评价; (3)依据爆破性环境呈现的频度和时刻给作业场所分区; (4)在入口处给区域用符号标识(Ex符号); (5)树立并保护一个防爆文档; (6)依据拟运用的风险区域挑选契合ATEX94/9/EC指令要求的设备。ATEX1999/92/EC规则: 0区场所只能用1类设备; 1区场所只能用1类和2类设备; 2区场所只能用1、2和3类设备。 这个指令规则了雇主的责任而不是制造商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