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0日,美国能源部(DOE)发布*终规则,对外置电源提出新的能效要求。新的法规适用于所有直接工作的外置电源,包括2007年标准中已经涵盖的A类电源以及在之前的DOE法规中没有包括的电源,例如:
多路输出外置电源;
铭牌输出功率大于250瓦的外置电源;
部分对主要或部分由马达驱动的产品的电池充电的外置电源。
执行日期
2016年2月10日起
主要更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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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美国能源部(US DOE)于2014年2月公告 EPS energy efficiency Level VI后,欧盟执委会终于在2015年4月公告(EC) No 278/2009外部电源供应器的*新改版修订草案,主要方向如下:
调合US DOE将多组电压输出EPS纳入管制范围;
延后纳入>250W EPS;
延后纳入无线充电;
延后纳入10% 额定负载的*低效率要求,不过仍须执行在10%额定负载条件下的测试,并于报告中揭露量测数据 (同US DOE一致);
能效
新版能效要求时间将分二阶段:
**阶段 (Tier 1):2017年1月 (= US DOE Level VI,其强制时间为2016年2月10日);
第二阶段 (Tier 2):2018年1月 (= EU CoC Tier 2,其实施时间为201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