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经济部标准检验局(BSMI)要求自2017年7月1日起,以下所列六类产品的BSMI
自动资料处理机;
印表机;
影像复印机;
电视机;
监视器;
自动资料处理系统用之监视器。
适用范围、限用物质及*高浓度值
台湾RoHS标准CNS15663——《电机电子类设备降低限用化学物质含量指引》中规定了电机电子类设备的限用物质、*高浓度值和标示要求。
表1 适用范围、限用物质及*高浓度值
适用范围 | 限用物质 | 测算物质 | 基准值(以均质材料计) |
1. 大型家电 2. 小型家电 3. 资讯及通信设备 4. 消费性电子设备 5. 照明设备 6. 电机电子类工具 7. 玩具、休闲及运动设备 8. 自动贩卖机 9. 其他设备 | 铅及其化合物 | Pb | 0.1 (wt %) |
汞及其化合物 | Hg | 0.1 (wt %) | |
镉及其化合物 | Cd | 0.01 (wt %) | |
六价铬化合物 | Cr6+ | 0.1 (wt %) | |
多溴联苯 | PBB | 0.1 (wt %) | |
多溴二苯醚 | PBDE | 0.1 (wt %) |
表2 限用物质含有情况超出百分比含量基准值的标示
设备名称:XXX,型号:XXX | ||||||
单元 | 限用物质及其化学符号 | |||||
铅 (Pb) | 汞 (Hg) | 镉 (Cd) | 六价铬(Cr+6) | 多溴联苯 (PBB) | 多溴二苯醚 (PBDE) | |
…… | …… | …… | …… | …… | …… | …… |
备注:限用物质含量未超出基准值时,标示“〇”或“未超出百分比含量基准值”;限用物质含量超出基准值但被豁免时,标示“–”;限用物质含量超出基准值时,标示“超出0.1 wt%”或“超出0.01 wt%”。
标示要求
标准规定应将限用物质含有情况标示于商品之本体、包装、标贴或说明书。以网页方式提供限用物质含有情况者,应将网址明确记载于本体、包装、标贴或说明书。
商品检验标志的识别码需要标出限用物质含有情况,如:RoHS或者 RoHS(XX.XX),识别码必须放在商品检验标志的第二行下方或右边。标识举例如下:
CTI建议
台湾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已陆续发布BSMI认证将增加台湾RoHS管控要求产品类别的公告,包括消费性电子类、影音类、电机类、一般家电类、电源供应器等多项商品,逐步扩大到近全品项电器类商品,预计将于2018年全数纳入管制。CTI建议企业应理解并掌握台湾RoHS的各项技术内容,开展供应链调查,根据产品上市计划及时安排相关测试与认证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