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质监局霍武局长到内蒙古检验检疫局,与内蒙古检验检疫局詹少彤局长、黄勇副局长就共同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质检两局合作等内容深入进行了座谈交流,达成多项共识。
一是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的重大工作部署,加快制定内蒙古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意见,推动召开全区质量大会,加强自治区质量考核工作,完善质量考核内容,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建设“质量强区”。
二是共同加强质量工作宣传,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及内蒙古实施意见的解读和宣传工作,营造全区全社会重视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氛围。
三是立足各自职能,加强国内外标准化工作交流,共享标准化研究成果,特别是立足内蒙古面向俄罗斯、蒙古两国的区位特点,加强俄、蒙标准化研究,用标准化工作促进进出口商品质量提升,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时组织开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相关部门开展标准化培训交流工作,推动我国标准输出,促进沿线国家提高产品质量,服务“优进优出”战略实施。
四是进一步加强合作,特别是在党的建设、政策研究、实验室建设等方面深化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增强质检合力。下一步要签订合作备忘录,通过合作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保障能力和政策支撑能力,共同为推动内蒙古质量强区建设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