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药检中心顺利完成了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2017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保健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检验60批次,目前检验结果情况已上报省局保化处。
任务来源
为排查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有针对性地强化“两节”期间监管执法工作,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17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保健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工作,本次抽检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GB16740-2014)和产品质量标准执行,检验工作由苏州药检中心独立承担,任务截止期为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