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下午,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建立统一的
《意见》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3部分内容。**部分总体要求,提出了建立统一绿色产品体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第二部分重点任务,明确了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建设的7项具体任务;第三部分保障措施,提出了保障体系有效运行的4方面支持性政策。《意见》的出台,对于贯彻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要求,统一绿色产品体系,全面提升消费品品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发布会上重点介绍了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两个方面的情况。
关于重点任务。《意见》明确提出了7项重点任务,即:统一绿色产品内涵和评价方法,构建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实施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清单和认证目录,创新绿色产品评价标准供给机制,健全绿色产品认证有效性评估与监督机制,加强技术机构能力和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国际合作和互认。重点任务的提出主要基于以下4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重点解决已有问题。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基于全生命周期理念,科学确定绿色产品评价的关键阶段和关键指标,建立评价方法与指标体系;提出构建以绿色产品评价标准子体系为牵引、以绿色产品的产业支撑标准子体系为辅助的绿色产品标准体系,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妥善解决既有矛盾与问题。
二是确保共享改革红利。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对质优、安全、环保的高品质产品的消费需求显著提升,但国内高端绿色产品供给严重不足,我国居民境外消费旺盛的现状也反映了我国高端消费供需结构矛盾和问题。优先选取与消费者吃、穿、住、用、行密切相关的消费产品,研究制定绿色产品评价标准,并据此组织开展认证,切实改进产品质量,增加绿色产品有效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有利于让人民群众真正在改革中增加获得感。
三是构建完整制度链条。一方面加强制度前端的有效供给,在对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评估的基础上,适时将适宜标准纳入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清单;另一方面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建立绿色产品评价标准和认证实施效果的指标量化评估机制,强化全过程信息采集和公开的要求,提出落实生产者对产品质量的主体责任、认证实施机构对检测认证结果的连带责任的基本要求。
四是积*提升技术能力。为确保体系建设技术基础,培育一批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检测专业服务机构,打造服务机构的自主品牌,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围绕服务对外开放和“一带一路”战略,推进绿色产品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我国参与相关国际事务的制度性话语权。
关于保障措施。为确保《意见》贯彻及绿色产品体系任务有效落实,提出4项重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部门联动配合,二是健全绿色产品体系配套政策,三是营造绿色产品发展环境,四是加强绿色产品宣传推广。保障措施部分突出了以下两个方面内容。
一方面是要各部门共同实施、形成合力。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作为实现我国经济社会绿色发展中不可或缺的技术支持和政策工具,只有各部门共同参与才能发挥*大效能。《意见》提出建立绿色产品标准、认证与标识部际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对绿色产品财税金融支持政策,建立绿色产品标准推广和认证采信机制,鼓励绿色产品采购,推动绿色市场建设。
另一方面是要抓好落实评估、加强宣传引导。结合各部门各地方实际,促进绿色产品标准实施、认证结果使用与效果评价,推动绿色产品发展。同时加大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的政策解读和宣传推广力度,传播绿色发展理念,引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绿色产业提质升级,构建我国绿色产品市场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薄昱民在发布会上介绍,《意见》是围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大决策部署,为各部门各行业各地方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政策指引。为了把意见宣传好、落实好,我们将与各部门一起,组织开展《意见》宣贯工作,着力推进《意见》实施与政策保障,为绿色产品体系建设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