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粮食局办公室转发国家发改委《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据悉该办法将于2016年10月8日起实施。
办法指出,要在收购和储存环节实行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制度。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的主要内容包括:质量等级、内在品质、水分含量、生芽、生霉等情况,粮食生产和储存过程中施用的药剂残留、真菌毒素、重金属及其他有害物质污染等情况。
粮食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
近日,国家粮食局办公室转发国家发改委《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据悉该办法将于2016年10月8日起实施。
办法指出,要在收购和储存环节实行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制度。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的主要内容包括:质量等级、内在品质、水分含量、生芽、生霉等情况,粮食生产和储存过程中施用的药剂残留、真菌毒素、重金属及其他有害物质污染等情况。
粮食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