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四川省质监局官网获悉,四川省质监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质检总局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8号)、国家质检总局《全国质检系统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指导意见》、以及四川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要求,全面推动实施四川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改革,多次组织相关人员实地考察、调研,并借鉴其他省市的经验和做法,经省质监局、省委编办及自贡市委及市委编办的多方协调及沟通,自贡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报请省委编办同意,同意自贡市设立自贡检验检测院。
自贡市检验检测院主要承担产品、食品、药品、化妆品、包装材料等的检验检测工作,受理第三方申请的委托检验和仲裁检验;负责建立并保存*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开展量值传递及溯源;依法开展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和其他计量检定、检验、校准、检测和咨询服务工作;承担能效测试能源审计和计量仲裁检定工作;依据《计量法》等法律法规提供公正计量服务。
此次建院是四川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改革工作的重要进展,充分发挥了示范**作用,带动全省检验检测行业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