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的《玻璃家具通用技术条件》、《竹制家具通用技术条件》以及《家具用材料分类》标准将于7月1日开始实施。
《竹制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规范了竹制家具的主要尺寸及其偏差、形状和位置公差、材料、外观、表面理化性能、力学性能、有害物质限量、阻燃性等8个方面的技术要求。
新标准明确规定应在产品标识、使用说明中按标准要求明示产品材料类别,同时,不应使用腐朽材、虫蛀材、霉变材,保证产品的用材质量;并规定了耐酸碱、耐干热、耐湿热、耐冷热温差、耐冲击、耐磨、耐香烟灼烧等表面漆膜理化性能要求,提高竹制家具的实用性能;同时,严格规定了挥发性有害甲醛释放量、苯、甲苯、TVOC有害迁移元素等的限量要求及阻燃性要求,保证竹制家具的安全。
《玻璃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规定了玻璃部件的外观指标、理化指标、安全性要求、力学性能指标、强度指标、钢化标识等六项内容。
其中,理化指标中涵盖了耐中性盐雾指标,以提高玻璃产品对食物、饮料、调料等的耐腐蚀性;钢化标识规定了在与人身安全相关的钢化玻璃部件上应具有钢化标识,避免部分销售场所以普通玻璃冒充钢化玻璃的虚假行为。
新标准尤其对安全性指标做了严格要求,包括性能尺寸安全、加工安全、外观安全、结构强度安全、理化性能安全、有害物质限量要求、木制部件与金属部件安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