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发函同意省质监局对该省9个市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下称特检)机构实行纵向整合,标志着完成广东省特检机构阶段性纵向整合工作。全省20个质监系统特检机构划归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管理,使资源得到进一步合理配置和优化重组。
6月20至22日,广东省质监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制调整领导小组迅速启动特检机构纵向整合工作,先后赴汕尾、潮州、梅州、河源4市,组织市质监局落实将市特检所移交省特检院管理的相关工作。
移交仪式上,四个市局领导做了表态发言,梅州、河源市局领导表示,坚决支持省委、省政府和省局决策,坚决贯彻落实好省编办文件要求,做好移交工作,确保顺利完成移交任务,使特检机构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省质监局领导对特检机构管理体制调整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认识,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决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和省局党组部署抓紧落实特检机构管理体制调整工作。
二是要加强协调,通力合作,进一步做好移交的各项具体工作,确保人、财、物划转等工作落实到位;有关市特检所暂停人员变动,财务除日常开支外,暂停重大事项支出,严禁突击花钱,严防国有资产流失,防止出现违纪违规行为。
三是要科学谋划,充分发挥整合优势,省特检院要进一步加大对各检测院的帮扶力度,理顺各种关系,整合各项资源,使特检机构纵向整合工作成为激发特检体系内生活力和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创新手段,为我国技术机构去行政化改革并走向第三方公正社会组织提供有益借鉴。
四是要抓住体制调整机遇,各检测院要积*主动融入新的管理体制,着力提升特检机构攻艰克难和承检大项目的能力,积*服务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推动特检机构纵向整合工作实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
2016年7月1日起,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肇庆、清远、潮州、云浮9市的特检所划归省特检院管理,更名为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检测院。相关调整工作将于7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