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环境监测网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总站质管字[2016]29),环境监测总站将开展2016年第二轮国家环境监测网实验室能力考核。从而掌握国家网环境监测和质量管理水平,持续监督成员单位质量体系的有效性,保证监测数据质量。
通知原文如下:
总站质管字[2016]1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
为掌握国家网环境监测和质量管理水平,持续监督成员单位质量体系的有效性,保证监测数据质量,根据《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环境监测网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总站质管字[2016]29号),总站将开展2016年第二轮国家环境监测网实验室能力考核,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项目
土壤中有机氯农药(六六六: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δ-六六六;滴滴涕:p,p‘-DDE、p,p‘-DDT、o,p‘-DDT、p,p‘-DDD)。
二、考核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站和地级以上城市的市级站。
三、考核方式
本次能力考核采用实际样品测试的方式,不提供校准用标准样品,不指定检测方法。
四、组织形式
本次能力考核将通过总站“国家环境监测网能力考核系统平台”(123.127.175.57:8090/,见总站网站主页左下角)进行。总站发布考核后,各单位通过该系统平台进行登录、报名、样品签收、结果填报和结果查询。
已经注册过的单位请用已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各单位登录系统后,请仔细核对系统中单位及联系人信息是否正确,信息不完整或有误的,务必及时修改。考核将按照个人信息中的地址和联系人寄送考核样品,若信息有误将导致无法参加考核。
若无法参加本轮能力考核,请在系统“考核报名”中填写《盲样未能检测情况说明》,导出后盖章扫描上传至系统。
五、进度安排
请各单位于2016年6月17日前(含17日)登录考核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并进行考核报名。总站将于网上报名截止后开始组织本轮考核的样品发放工作。请各单位届时收到考核样品后,登录考核系统进行样品签收,并于7月9日前(含9日)完成网上结果填报。
具体的进度安排如下:六、联系方式
为方便交流和联系,本轮能力考核组建了QQ群,群号码:344135696,群名称:总站能力考核系统。
联系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质量管理室滕曼、张震
电话:010-84943186、3291
传真:010-84943194
邮箱:quality@cnemc.cn
请各省站将本通知转发并及时通知辖区内的地级市站报名。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