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称为“阿富汗玉镯子”,以产地国名标识玉石名称,经鉴定实为大理石;标称材质为“翡翠碧玉原石”,经鉴定,实为玻璃……
3·15前夕,江苏省质监局通报玉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抽查118批次玉石产品,合格率79.7%。
抽查结果显示,电商平台销售的玉石产品质量难让人放心,四成产品抽检不合格,以假充真和以次充好现象不容忽视。
网售玉石品难让人放心
“货照不一”误导消费
本次产品监督抽查,质监部门重点针对主流珠宝玉石品种翡翠与和田玉,从实体店及电商(网络、电视购物)平台抽取了标识为“翡翠”、“和田玉”等玉石产品118批次,合格率79.7%。
结果显示,电商(网络、电视购物)平台销售的玉石产品抽检合格率*低,共抽查42批次,合格25批次,合格率59.5%。
电商平台销售的玉石产品在产品宣传上存在较多问题。部分网络电商在宣传自己的产品时,使用其他珠宝玉石名称、专用评价术语来修饰所售产品。
如用“翡翠绿”、“冰种”、“白玉色”、“羊脂级”等翡翠、和田玉专用术语修饰、美化石英岩、大理石等低档产品,误导消费者选购。
还有一部分网络电商在介绍低档产品时,故意含混、淡化所售产品的真实属性,高调介绍高档产品的使用和养护方法。
如:所售产品明知为白色的大理石,却回避其具体属性,仅标注“天然玉石”,却大篇幅介绍和田玉、白玉的使用和养护方法,误导消费。
另外,部分网络电商网上的宣传图片经过PS处理或取向拍照,美化材质、隐盖缺陷,实际到手的产品与图片宣传的产品相差悬殊;部分网络电商提供的产品合格证与所售产品实物照片和重量不一致,甚至伪造质检机构证书,消费者稍有疏忽就会上当受骗。
昨日,记者在沈阳中街和太原街附近走访多家商场和珠宝店,暂未发现不合格批次玉石产品流入市场。
不合格玉石品“三大顽疾”*坑人
抽查发现,9批次产品存在以假充真现象,占不合格产品37.5%,部分不合格产品用低劣的石英岩、大理石假冒天然翡翠、和田玉;还有一部分不合格品用绿色、白色玻璃假冒天然翡翠、和田玉。
本次抽查发现,7批次产品存在以次充好现象,占不合格产品29.2%。不合格原因主要包括:用劣质翡翠经过漂白、充填或染色后冒充高档天然翡翠;用劣质石英岩经过染色后冒充高档天然石英岩。
本次监测到的不合格产品中有8批次产品标识不合格,占不合格产品33.3%。
其中,部分批次不合格产品未按标准规定的要求以珠宝玉石基本名称命名,而是以产地命名,消费者无从知悉销售的珠宝玉石是什么。
另外,部分不合格产品以多个珠宝玉石标识一种玉石名称。
质监部门对电商平台销售的玉石产品抽查中发现,珠宝玉石名称标识前后不一,如网页主名“阿富汗玉镯子”、“阿富汗白玉”,材质说明“碳酸盐质玉”,标签名称“天然玉石手镯”,发票名称“阿富汗手镯”,合格证名称“方解石玉”。
消费提示
慎从景点和网店选购珠宝玉石
质监部门提醒消费者,应从持久、主流的销售渠道选购珠宝玉石产品,慎从景点、宾馆、网店选购;从网店选购时,应查证销售单位营业执照;浏览所有页面,注意产品材质等相关说明;索要销售票据,并要求在票据上注明产品的具体名称,便于维权查验产品合格证的真实性及其与产品的一致性。
另外,通过网站查验检测机构及产品合格证的真实性,根据产品合格证上的照片和重量核对货证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