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官网消息,CNAS发布了关于网上征求对调整实验室及相关机构、检验机构认可证书有效期和过渡政策意见的通知。认可证书有效期或将调整为6年。
为了与检验检测机构行政许可有效期协调一致,减轻合格评定机构的负担,同时也满足国际标准的要求,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秘书处经研究决定,拟对实验室、能力验证提供者、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及检验机构认可证书有效期调整,预修订《实验室认可规则》、《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规则》、《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认可规则》及《检验机构认可规则》。
现对拟实施的过渡政策,进行网上征求意见。
根据《通知》,主要变化如下:
一、认可证书有效期调整为6年。
二、具体评审安排如下:
1、在**个认可有效期(6年)内,初次评审获证后,第1年监督评审,第2年复评审,第4年复评审,第6年换证复评审。
2、在第二个认可有效期和以后的有效期内,每2年实施1次复评审,第6年换证复评审。
3、自2016年3月1日起对评审、复评审的机构签发有效期为6年的认可证书。持有6年有效期证书的机构,评审安排按照新的认可规则文件执行;持有3年有效期证书的机构,评审安排按照原认可规则文件执行,待通过复评审后,换发6年有效期证书;获认可机构亦可通过提前复评审的方式,换发6年有效期证书。
现以网上公示的方式征询各相关方意见,请各相关机构就该修订提出意见;意见请填写在随附件的《CNAS文件意见征询表》中,并将文件名称填写完整,于2016年1月29日前反馈至CNAS认可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