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上午,上海发布根据上海市质监局官网公布的近期对本市生产和销售的空气净化器产品质量专项抽查结果,发布如下内容:本次共抽查了36批次产品,经检验,小米、ENVION等4批次不符合规定,涉及噪声、固态污染物洁净空气量等项目等……
由于当日正是上海空气质量重度污染,空气净化器质量成为媒体和公众关注热点,多家权威媒体随后跟进报道和新浪微博转发,短短几个小时,上海发布该条微博转发3719条,评论1924条。评论内容:有质疑小米产品以低质量低价格抢占市场,也有个别评论质疑检测机构数据不可靠。
14日下午15:17分,小米空气净化器生产商智米科技进行了官方回应。智米科技表示,今天上午从网上获悉上海质监发布的净化器抽查结果。此次被抽检的小米空气净化器1代产品,曾于上市前通过了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检测,固态污染物洁净空气量(CADR)达到409立方米/小时,净化效能符合A级标准。智米科技表示,将尽快通过正常途径与上海质监部门取得联系,了解情况。
14日17:55,小米空气净化器官方微博发表声明,表示对测试流程存在异议,并贴出时间标为1月4日向上海局提出的复检申请书。此后不久,该微博又被删除。
此次监督抽查和质量安全风险预警依据什么?
那么,事情的经过到底是什么?中国质量报记者经过调查了解到,上海质监局在公布此次监督抽查结果时,还同时发布了2015年空气净化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
在空气净化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中,明确提到,为了改善室内空气质量,空气净化器产品逐步进入普通家庭,成为日常生活电器。然而作为衡量空气净化器产品净化效果的重要指标,即适用面积指标,现行国家标准中没有规定。新修订的GB/T 18801-2015《空气净化器》于2015年9月15日已发布、将于2016年3月1日正式实施,规定了适用面积指标,噪声项目做了相应的修改。在这段过渡期内,企业应根据新国标,改进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按标准完善标识标称,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为持续评估空气净化器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再次组织开展空气净化器产品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采用GB/T 18801-2015《空气净化器》要求,对产品的适用面积、噪声项目进行风险监测。风险监测共采集43批次样品,经检验,标称适用面积的32批次产品中,7批次产品的实际适用面积与标称不符;2批次产品未标称适用面积,但标称了颗粒物洁净空气量;9批次产品未标称适用面积,也未标称颗粒物洁净空气量。5批次产品的噪声不符合GB/T 18801-2015《空气净化器》规定的参考值;27批次产品的噪声符合GB/T 18801-2015《空气净化器》规定的参考值,但噪声的实测值与标称值的允差大于+3dB(A)。
针对此次风险监测结果, 上海质监局已告知产品生产企业及其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督促企业加强质量控制,降低或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同时,将空气净化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报告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建议加强监督。
与此同时,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和销售(含网络销售)的空气净化器产品质量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监督抽查依据GB/T 18801-2008 《空气净化器》、GB 4706.45-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DB31/622-2012 《空气净化器能源效率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21551.3-2010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 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等国家标准及相关产品标准要求,对产品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工作温度下的电气强度、接地措施、臭氧浓度、待机功率、能效比、卫生安全性(臭氧浓度、紫外线强度、TVOC浓度、PM10浓度)、抗菌(除菌)率、输入功率、外观、试运行、洁净空气量(固态污染物)、噪声。
本次抽查了36批次产品,经检验,深圳市格瑞卫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爱屋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三个爸爸家庭智能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北京智米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对此, 上海质监发出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关注空气净化器有无明示功能性指标的执行标准,防止由于执行标准不一致造成的产品性能差异,导致产品使用实际效果不佳。
也就是说, 上海质监对此次监督抽查和质量安全风险预警的目的,依据标准和检测方法己经做了清楚的说明。
小米要向公众解释什么?
那么,一直宣称自己的产品有着较好的洁净空气能力且是*为超值、*具性价比的小米空气净化器,为何陷入“真实门”事件?智米科技CEO、小米空气净化器负责人苏峻在接受《**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回应,“CADR的主要问题在于,小米空净1的高速模式在15分钟会自动转到自动档位,而CARD值的测试需要25分钟。所以需要遥控再启动高速模式。”小米表示,公司的产品在核心功能单元采用同样的元器件和生产流程,不可能因产品批次不同产生如此大的CADR值差异。
有专家表示,此次小米所称的CADR值未能通过,关键在于小米产品的模式设定。但是“时间、转动与测试等三者之间,不存在直接联系。”
就噪音问题,小米认为检测所依据2008版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小米的产品具有创新性,新国标前企业可以决定是否采用相关噪音标准。
有关专家指出,“噪音”指标问题,即将发布的《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明确了评价空净的基本技术指标。“就新标准来看,CADR值、CCM值、能效等级(即净化量对应电量的值)、噪声等四大指标,是消费者选购空气净化器产品的核心要素。
针对小米官网称,这款空气净化器是“高性能智能空气净化器”,“净化能力高达406立方米/小时、净化面积可达48平方米、全屋空气净化一次仅需12分钟。”小米官网公布的两份检测报告显示:这款产品的洁净空气量达到406.6立方米/小时、409立方米/小时,分别由广州工业微生物检测中心和上海市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总站出具。
业内专家对此表示,产品在送检、抽检两种测试中,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有的公司为了通过送检,对质监部门做CADR值、噪声等测试时,会拿出性能*好的产品送检。而质监部门随机进行的市场“抽检”,得出的结果就会更科学。
关于小米认为,被认为不合格产品为小米空气净化器一代,目前的小米空气净化器二代严格遵照新国标生产销售,并经检测固态污染物洁净空气量达330立方米/小时,净化效能符合A级标准。但是,小米空气净化器二代要到1月17日才开售,小米不应拿出新款的合格报告来作为回应。
记者调查发现,上海市质监局并非首次抽查空气净化器,上海质监部门被空气净化器行业认为是国内*权威的检测机构之一,无论是技术能力还是检测方式、检测结果,都走在行业前列。对比2014年和本次的空气净化器产品抽查结果可以发现,一些检验项目并没有发生改变。
事实上,空气净化器夸大功效几乎是行业通病。上海市环保工业行业协会空气净化设备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王康就指出,有的空气净化器就不标示洁净空气量、随意夸大适用面积等。
上海市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总站**工程师沈浩认为,目前对空气净化器来说,只有一个国家标准,就是GB/T (18801-2015《空气净化器》)的推荐性标准,所以产品在销售和生产过程中,企业所执行的产品标准至少不能低于国家的基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