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食药监总局收到山东、浙江、广东、广西等14个省份报送的海米抽检结果,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报送的抽检不合格率*高。抽检显示,海米(虾米、虾皮)等干制水产品中防腐剂(如苯甲酸、山梨酸等)、亚硫酸盐和着色剂等食品添加剂含量超标,以及微生物指标不合格等问题较为突出。
据了解,山东省食药监管部门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对涉及其他省份生产企业的,已按有关规定通报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对此,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各地食药监管部门开展海米等干制水产品专项监督检查;认真组织开展对海米等干制水产品生产企业及加工小作坊的专项监督检查;全面检查生产企业生产场所卫生状况、原辅料进货、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情况,重点检查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是否存在违规使用苯甲酸、亚硫酸盐、胭脂红等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针对检查中发现食品原料进货、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把关不严的问题,国家食药监总局责令生产企业停止生产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措施不落实的,要依法从严处置,直至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对企业存在的质量安全控制和管理制度落实等方面不足的问题,要求其提出改进措施,及时整改,严格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
国家食药监总局还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以商场超市、水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为重点场所,以海米等干制水产品销售者、餐饮服务提供者为重点单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者落实海米等干制水产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
据了解,此次专项抽检主要涉及浙江、辽宁、广东、福建、江苏及天津6个省(市),主要检测添加剂、重金属、非法添加等项目,相关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积*配合总局以及受委托的检验机构做好专项抽检的相关工作。
此外,国家食药监总局还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法从严查处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中发现的海米等干制水产品生产经营违法案件,涉嫌犯罪的,要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同时,要加强与本地区公安、海洋渔业等部门的合作衔接,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及时排查、处置海米等干制水产品生产经营质量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