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欧盟化学品管理机构(ECHA)正式新增5项物质至SVHC(高关注度物质)清单,即硝基苯、UV-327、UV-350、1,3-丙烷磺内酯和全氟壬酸及其钠盐和氨盐,REACH法规授权候选清单(即SVHC清单)增至168种物质。
硝基苯(CAS#98-95-3)是工业上制备苯胺和苯胺衍生物(如扑热息痛)的重要原料,同时也被广泛用于橡胶、杀虫剂、染料以及药物的生产。硝基苯也被用于涂料溶剂、皮革上光剂、地板抛光剂等,因为硝基苯可以掩蔽这些材料本身的异味。硝基苯甚至还曾被用于肥皂的廉价香料。
紫外吸收剂UV-327(CAS#3896-11-5)因其具有毒性低,能强烈吸收波长为270-380纳米的紫外线,化学性质稳定,挥发性*小,与聚烯烃相容性好等特点,广泛地应用于聚丙烯纤维、聚甲基丙烯酸甲脂、苯乙烯、聚氨酯、多种涂料和化妆品。
紫外吸收剂UV-350(CAS#36437-37-3)是一种苯并三氮锉类紫外吸收剂,其优点是无味,不会让聚合物产生异味,不会影响基材原有颜色,因此广泛应用于聚碳酸酯和化妆品。
1,3-丙烷磺内酯(CAS#1120-71-4)属于功能型精细化工新材料。它能和许多种类的化合物在非常温和的条件下反应,准确地提供磺酸基团,从而赋予这些化合物新的性能(如具有亲水性、抗静电性)等特性,是优良的通用性磺化剂,也是合成重要的电镀添加剂中间体PPS、DPS、DPS等产品的关键原料。除此之外,它也是一种重要的医药中间体,应用于光亮剂、染料、双离子表面活性剂、磺化剂、锂电池等。
全氟壬酸及其钠盐和氨盐(CAS#375-95-1,21049-39-8,4149-60-4)主要作为含氟聚合物的生产助剂、润滑油添加剂、灭火器表面活性剂、清洁剂、纺织品房屋整理剂、抛光表面活性剂、液晶显示面板防水剂。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企业,根据上述物质的常见工业用途,出口至欧盟的产品,如涂层、塑料、橡胶、化妆品、锂电池、润滑油、灭火器、清洁剂、纺织品防污整理剂、抛光剂等,都需要特别留意产品中是否含有以上的物种SVHC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