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京东开放平台化妆品类商品的整体商品品质,更好地规范卖家发布商品信息的行为,提高商品信息的精准度,统一网站商品信息发布规范,特拟定化妆品行业标准。京东开放平台化妆品行业标准由京东制定,京东有权对本标准进行相关修订和解释。
本标准于2014年12月18日发布,于2015年01月01日起执行。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京东开放平台销售的化妆品类商品所应遵循的发布规范和质量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在京东开放平台销售的所有化妆品类商品,包括:
个护化妆类目下的面部护肤、洗发护发、身体护肤、口腔护理、女性护理、香水彩妆中的化妆品;母婴类目下的妈妈专区、洗护用品中的化妆品;
说明: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它类似的方法, 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 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商品;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化妆品。
2. 商品信息发布规范
2.1 商品名称和广告词发布规范
2.1.1 商品名称发布规范
1) 商品名称应当具有以下内容:
商标名称(中英文品牌名)+属性名(材质/功能/特征)+通用名+规格参数(形态/颜色/型号/用途/货号)(非必填)组成。
商品名称应与商家经营类目的品牌名称一致,禁止出现与该商品和品牌无关的信息。禁止在某品牌名称下挂靠其他无关的品牌商品。
例如:梦妆(Mamonde)多效矿物修容霜滋润型40ml
2) 商标名称中禁止出现敏感词,详见敏感词库(品牌名不受敏感词限制)
3) 同一品牌不同规格的商品,应当建立多个SKU(标题中明确标明规格/型号)
2.1.2 页面广告词发布规范
1) 除标题元素以外的内容统称为商品广告语,商品广告语要求语言精练、简明、易懂,符合中文语言习惯;
2) 页面禁用语说明(可参考敏感词库中内容):
A.不得出现如:*低、**、**、**、****等**化用语;不得出现如:原价、市场价、xx**、几折起、几折封顶、正品、行货、保真等字样;不得出现不能够实现的承诺内容;不得出现影响客户理解的错别字、词及歧义用语;
B.化妆品名称、制法、成份、效用或者性能有虚假夸大的;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者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宣传医疗作用或者使用医疗术语的, 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医学名人的姓名,庸俗性词意,封建迷信词意,已经批准的药品名(如肤螨灵等);贬低同类产品内容的;使用*新创造、*新发明、纯天然制品、无副作用等**化语言的;涉及化妆品性能或者功能、销量等方面的数据的;违反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
C.禁止超范围宣称产品用途。如特殊用途化妆品宣称不得超出《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九类特殊用途化妆品含义的解释。又如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不得宣称特殊用途化妆品作用。
2.2 商品主图图片的发布规范 `
2.2.1 主图图片规格要求800*800像素。每件商品需要至少提供3张及以上(含本数)不同角度展示细节的商品主图图片。
**张主图必须为商品主体正面实物图,要求纯白色背景,分辨率达到72dpi,第二张开始不强制要求白底。
进口化妆品(包括进口特殊化妆品)需展示完整中文标签细节图;
特殊化妆品(育发类、染发类、烫发类、脱毛类、美乳类、健美类、除臭类、祛斑类、防晒类)需展示国妆特字/卫妆特字细节图;
进口特殊化妆品需展示国妆特进字/卫妆特进字细节图。
主图图片示例
2.2.2 主图片展示商品的型号、颜色要与商品标题一致。主图中呈现的商品包装规格应当与实际实物商品保持一致。
商品图片清晰不失真,不能有大面积黑投影或大区域反射环境物,不得出现拉伸变形压缩等非等比例缩放的情况。
2.2.3 图片不得拼接,不得出现水印,不得包含促销、夸大描述等文字说明,图片中不应该包括其它任何文字信息(包括日期、文字或其它网站名)。
2.2.4 官方旗舰店类型的,拥有商品商标使用权的卖家可将品牌LOGO放置于主图左上角,大小不能超过主图的1/9。对于只有销售授权,而没有商标使用授权的一般经销商,禁止将品牌LOGO放置于主图左上角。
2.3 商品价格描述规范
2.3.1 商品价格真实准确描述,单品及专题活动价格描述必须符合逻辑,售价一律以京东前端页面展示出来的京东价为准。单个商品信息有标识价格,点击进入商品详情页后京东价应与标识价格一致。
2.3.2 商品价格不得出现虚报价格、错误标注等情形;单品及专题活动价格描述不得出现参考价,京东价、促销价、折扣等信息。
例如:促销标签为半价/5折促销,实际的商品售价也应为7日内有交易票据的*低交易价格的5折(如前
日内没有交易价格,以本次降价前*后一次交易价格为准计算折扣)。
2.4 商品属性、信息以及详情描述规范
2.4.1 为消费者更全面地了解商品属性,卖家需明示商品的主要参数指标。参数指标信息应当真实、正确、有效。具体商品主要参数指标,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内容:
□ 商品名称
□ 成分展示(展示可用文字或图片形式,图片展示要求文字清晰可见)
□ 原产地:应当按照行政区划至少标注到省级地域,进口化妆品应标注原产国或地区(地区指中国香港、澳门、台湾)的名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予以确定
□ 生产企业:应标注经依法登记注册并承担化妆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名称和地址。进口产品应标注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可以不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
□ 商品有效期:有效期不可以写详见商品外包装,必须具体展示,例如“保质期×个月”;如商品销售时剩余保质期少于一年的,必须如实说明
□ 使用说明:要给出正确的使用方法(包括使用顺序)
□ 属于进口或国产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应标注出: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文号。
□ 属于进口或国产的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应标注出: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号。
化妆品类商品主要参数展示示例
2.4.2 商品描述建议图片和文字相结合,描述中的图片增加图片文字描述,描述信息可以为商品标题。(注:图文结合,图片增加图片文字描述可提升商品搜索命中率。)包括但不仅限于商品全景实物图、实物或外包装上的品牌信息、细节图、各类认证信息图、附件清单及外包装图;商品详情不得出现广告浮动窗口。
2.4.3 有京东**、京东**等信息的,必须由卖家向京东出示相关证明文件,经京东批准后方可使用。
2.4.4 商品详情页面如有活动链接图,图片上描述的促销时间不能过期,图片上描述的信息和点击进入商品详情页后的信息一致。
2.4.5 卖家应对使用图片拥有著作权或合法的使用权;对于详情图片中涉及模特肖像的,卖家应确保已获得肖像权人的授权,且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合理使用。
2.4.6 无商标使用权的卖家在商品详情描述时不允许在任何位置出现品牌LOGO及商标;拥有商品商标使用权的卖家可以在商品说明介绍图片左上角位置显示品牌LOGO及商标,标识统一尺寸规格为240*80像素。同一卖家的同一品牌的LOGO及商标必须体现统一颜色和形式且LOGO及商标不得为水印形式。
2.4.7 商品详情页面图片建议宽度不超过740px,高度不超过1000px,商品大图不超过8张。
2.4.8 商品描述图片少用或者不用GIF等闪烁、动态图片;Flash不大于1兆,格式为swf、flv。
2.4.9 店铺页面设计所体现的内容应全部符合法律法规,且不得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内容,否则卖家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4.10 卖家进行店铺页面设计、商品信息编辑时应谨慎使用特殊字库字体(如方正字库、汉仪字库等),如确需使用,则卖家应确保已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授权且在授权使用范围和授权期内使用,否则卖家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4.11 店铺内不得出现非京东(JD.COM)平台的其他平台标识及其余复制、抄袭等可能涉及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内容。
2.4.12 不得发布非京东(JD.COM)购物链接,或未经京东许可的第三方非京东(JD.COM)链接、银行账号、第三方支付账号、非京东平台IM及时通讯账号、电子邮箱、实体店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2.4.13 在“2.1.2 页面广告词发布规范”提到的内容在商品详情描述中也**不允许出现。
2.5 化妆品实物商品的包装及标识标志要求
在京东开放平台上出售的所有化妆品的*小销售包装,需使用完整的规范的简体中文标注标注商品信息(包含化妆品使用说明),包括以下内容:
□ 化妆品的名称:化妆品的名称应标注在销售包装的显著位置。
□ 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
A. 应标注经依法登记注册并承担化妆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名称和地址。
B. 实施委托生产加工的化妆品,委托企业具有其委托加工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企业的名称,或者仅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和地址;委托企业不具有其委托加工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企业的名称;
C. 进口化妆品应标注原产国或地区(地区指中国香港、澳门、台湾)的名称和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
□ 净含量:定量包装的化妆品销售包装上应标注净含量。
□ 化妆品成分表:在化妆品销售包装上应真实地标注化妆品全部成分的名称。成分表应以“成分”的引导语引出。成分表中成分名称应按加入量的降序列出。如果成分的加入量小于或等于1%时,可以在加入量大于1%的成分后面按任意顺序排列成分名称。
化妆品类商品标识图例
□ 保质期:化妆品销售包装应标注保质期,保质期应按下列两种方式之一标注:
A.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B. 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 应标注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号、卫生许可证号和商品标准号,其中商品标准号可以不标注年代号。
□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应标注出: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文号。
□ 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应当标注出: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号。
□ 凡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有要求或根据化妆品特点需要时,应在化妆品销售包装上标注安全警告用语。
□ 供消费者免费使用并有相应标识(如赠品、非卖品等)的化妆品,可以免除标注净含量、成分表、生产许可证号、卫生许可证号、商品标准号、特殊用途化妆品批文号。
注:以上要求依据为《GB 5296.3-2008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卖家可自行参阅相关标准。
2.6 化妆品类商品质量规范
商品质量必须符合已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商品本身标注的商品标准,标注更新的,应符合新标准,商品标注的标准应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京东会不定期对在售化妆品类商品做抽检工作。
附主要参考标准:
《GB5296.3-2008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
《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
注:以上图片范例来自京东开放平台卖家店铺内展示图片,如卖家认为涉及相关侵权行为或不妥之处,请通知我们,我们马上更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