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知道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内容有哪些吗?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场地安全性鉴定:核查场地是否为地质灾害易发区,结合场地周边环境调查情况,进行安全性鉴定,鉴定结果分为危险和基本安全两个等级。
2.房屋基本情况调查:结合现场查勘,收集农户基本信息和房屋信息。
3.房屋组成部分危险程度鉴定:对房屋各组成部分现状进行现场调查、查勘和检测,包括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结构,分别鉴定其危险性,鉴定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
4.房屋整体危险程度鉴定:对房屋各组成部分危险程度鉴定分级情况进行汇总,确定房屋整体危险性,鉴定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
5.防灾措施鉴定:检查房屋是否采取防灾措施,并对防灾措施完备情况进行调查,鉴定结果分为具备防灾措施、部分具备防灾措施和完全不具备防灾措施3个等级。
6.处理建议:对被鉴定的房屋,根据房屋整体危险程度鉴定和防灾措施鉴定结果,综合考虑安全性提升加固改造措施,提出原则性的处理建议。
7.出具鉴定报告: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报告内容应包括农户和房屋基本信息,房屋组成部分危险程度鉴定情况,房屋整体危险程度鉴定和防灾措施鉴定情况,并根据鉴定结果提出处理建议,附房屋简图和现场照片。
8.争议处理:当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结论存在争议时,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仲裁鉴定。
对房屋组成部分进行危险程度鉴定,应按下列等级划分:
a级:无危险点。
b级:有危险点。
c级:局部危险。
d级:整体危险。
在房屋组成部分危险程度鉴定基础上,对房屋整体危险程度进行鉴定,按下列等级划分:
A级:结构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承重构件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级:结构基本满足安全使用要求,个别承重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
C级: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D级: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分两阶段进行,**阶段为场地安全性鉴定,第二阶段为房屋组成部分危险程度鉴定、房屋整体危险程度鉴定和防灾措施鉴定。当既有房屋建设场地被判定为危险时,可直接鉴定为D级,提出迁址重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