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的政策规定,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负责人(指由企业法人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通称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数量达到以下要求:
1.按以上要求的企业主要负责人;
2.按企业主项资质标准要求数量的项目经理,级别不限;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一级企业4人,二级企业3人,三级企业3人,劳务分包企业2人。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为从业人员交纳费;
(八)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十)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一)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申报程序
1.中央在各地及省级建筑施工企业直接向省建设厅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余建筑施工企业向注册地设区市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由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统一报省建设厅审核。
2.企业申请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经审核合格后,企业应及时进行网上申报。
受理时间及审批时限
1.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建设厅每双月前5个工作日受理;
2.省住建厅自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决定,其中企业主项资质为交通或水利的,自住建厅受理后45个工作日内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决定,结果在省级住建厅网上公布。
企业申报材料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资料包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材料一套。
(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免费下载,封面不得使用硬皮或塑料皮,并按要求填写。
(二)附件材料
附件材料为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提供有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按以下内容用A4纸复印并顺序装订成册,设目录和页码: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操作规程目录;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材料(包括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及实施情况);
5.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证明材料(包括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文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安全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明细表);
6.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名单;
7.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
8.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材料(包括企业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
9.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以及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有关证明;
10.本企业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检测合格证明;
11.职业危害防治措施(针对本企业业务特点可能会导致的职业病种类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1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和应急预案(根据本企业业务特点,详细列出针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事故部位、环节的可操作性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