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为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正式发布的首批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之一。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是指依据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进行测试、判定,确定化学品的燃烧、爆炸、腐蚀、助燃、自反应和遇水反应等危险特性。
下列化学品应当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
(一)含有一种及以上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组分,但整体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
(二)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且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
(三)以科学研究或者产品开发为目的,年产量或者使用量超过1吨,且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
(参考:按照国务院令第591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原十部委公告 2015年第5号《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原安监总局令第60号《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和原安监总局令第53号《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等。
❖ 能力范围:
● 爆炸物 —— 甄别试验
● 气溶胶(气雾剂) —— 燃烧热测量、点火距离试验、封闭空间点火试验、泡沫气雾剂易燃性试验
● 易燃液体 —— 闭杯闪点测试、沸点测试、持续燃烧测试
● 易燃固体 —— 固体燃烧速率测试
● 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 —— 甄别试验
● 自燃液体 —— 液体自燃性试验
● 自燃固体 —— 固体自燃性试验
● 自热物质和混合物 —— 物质自热性试验
●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 —— 遇水放出气体量测试
● 氧化性液体 —— 液体氧化性测试
● 氧化性固体 —— 固体氧化性测试
● 金属腐蚀物 —— 金属腐蚀性测试
涉及测试标准:GB 30000系列标准
更详细的信息,可登录CNAS网站,搜索“百检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