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令 第591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原安监总局令 第53号《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实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以及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应当向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
哪些化学品是属于危险化学品登记范畴内的呢?危险化学品登记又需要准备哪些重要的文件呢?
原十部委公告 2015年 第5号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明确定义了危险化学品的概念,满足其确定原则的化学品都是危险化学品,属于危险化学品登记范畴。
危险化学品登记需要提供与生产、进口的危险化学品相符并符合国家标准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SDS)和化学品危险公示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