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对市级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由法律审查改为备案审查的通知》(杭府发〔2015〕31号)要求,现就《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的起草制定情况作如下说明: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对市级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由法律审查改为备案审查的通知》(杭府发〔2015〕31号)要求,现就《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的起草制定情况作如下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