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安全关系着居民的身体健康,因此国家卫生部门为保障生活饮用水的卫生安全,颁布了严格的法规来加强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管理。各项法规对各类供水尤其是二次供水设施的水质采样点位置、检验项目及监测频率等都有明确要求。
二次供水检测要求
国家卫生部门明确规定:供水责任单位应定期检验水质并登记检验结果,水质检验工作,应当由具有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承担。
1.采样点设置在原水入口、设备出水口、末梢水。
2.水质检验项目:
(1) 必测项目:色度、pH、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硫酸盐、氯化物、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挥发酚类、耗氧量、总硬度、铁、锰、铜、铅、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
(2) 选测项目:必要时可以根据水箱类型、消毒方式等因素加测相关检验项目及消毒副产物。
3.监测频次:每年检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