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52 0173 3840-2002),主要针对具有放射性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项目在竣工验收以前对其辐射防护措施、辐射监测结果、辐射危害、放射防护管理等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并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从源头控制或消除职业病危害,同时为行政部门竣工验收提供技术依据。
业务能力:可以承接已经建成的各种具有放射性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建设项目。
服务流程:接受委托→签订合同→提交相关资料→预付款→开展现场采样、进行实验室检测→编制检测与评价报告书→提交报告书→付余款(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