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主要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及鉴定、建筑物
鉴定依据
(1)《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99)(2004年版);
(2)《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52 0173 3840);
(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4)《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
(5)现场检测结果。
4 评定标准
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99(2004年版),房屋危险性鉴定采用综合评定的方法,分为构件、组成部分、房屋整体三个层次。
4.1构件
- 危险构件:
- 非危险构件;
4.2组成部分
包括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围护结构三部分。
- a级:无危险点
- b级:有危险点
- c级:局部危险
- d级:整体危险
4.3房屋
A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能够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各级评级指标详见《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99(2004年版)的有关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