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危险性鉴定
本工程位于漳州市**,为单层单跨门式刚架轻型钢结构。外墙墙面1.2m标高以下采用152 0173 3840厚砖墙,其余围护外墙及屋面均采用压型钢板。房屋高度为6.7m(檐口处),总建筑面积约为1840m2。该车间地处抗震设防烈度7度区(0.10g) ,于2003年施工建成,已投入使用约13年。经现场测绘的建筑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1。危险性鉴定评级如下:
1.**阶段(地基危险性鉴定)
经现场调查,房屋周边无相邻地下工程施工影响,上部结构未出现因不均匀沉降导致的钢结构节点拉裂等特征、房屋整体未出现明显位移。
根据以上检测鉴定结果,地基危险性等级评定为非危险状态。
2.第二阶段(基础及上部结构危险性鉴定)
①基础危险性鉴定
经现场调查,建筑物周边地面未见明显沉陷。基础砼短柱与刚架柱根部连接处未发现异常。基础危险性鉴定等级评定为Au级。
②上部承重结构
(1)实测*大平面外位移比值为1/382,依据((JGJ 125-2016)第5.6.3.8条的规定,评定为危险点;
(2)部分刚架柱、刚架梁、螺栓、柱间支撑及屋面支撑出现锈蚀,依据(JGJ 125-2016)第5.6.3.4条的规定,评定为危险点;
(3)个别柱间支撑出现变形;个别墙面檩条焊缝拉开。依据(JGJ 125-2016)第5.6.3.2条的规定,评定为危险点。
根据以上检测鉴定结果,该房屋上部结构存在较多危险点,显著影响上部承重结构承载功能,构成整体危险,其危险性鉴定等级评定为Du级。
③房屋危险性综合评级
根据基础及上部承重结构的危险性鉴定等级,本房屋危险性鉴定等级综合评定为D级,其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处于危险状态,构成整幢危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