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检测类别 | 检测项目 | 抽检数量 | 检测要求 | 相关标准规范 | 备注 |
3 | 主体结构工程检测 |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 | 同一批同类构件按批量进行检测时,抽检数量不宜少于同批构件总数的30%且不宜少于10件。 | 1、 混凝土采用的水泥、砂石、外加剂、掺合料、拌合用水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2、 采用普通成型工艺; 3、 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模板; 4、 蒸汽养护出池经自然养护7d以上,且混凝土表面为干燥状况; 5、 自然养护且龄期为(14-1000)d; 6、 抗压强度为(10.0-60.0)Mpa。 | JGJ/T 23-2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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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主体结构工程检测 | 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 | 钻芯确定单个构件的混凝土强度时,有效芯样试件的数量不应少于3个;对于较小构件,有效芯样试件的数量不应少于2个。 | 1、芯样试件的高径比(H/d)宜为1.00。 2、芯样试件不宜含有钢筋。当不能满足此项要求时,抗压试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2.1标准芯样试件,每个试件内只允许有2根直径小于10mm的钢筋; 2.2公称直径小于10mm的芯样试件,*多只允许有1根直径小于10mm的钢筋; 2.3钢筋应与芯样试件的轴线基本垂直并离开端面10mm以上。 | CECS 03: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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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强度 | 同一批同类构件按批量进行检测时,抽检数量不宜少于同批构件总数的30%且不宜少于10件。 | 1、混凝土采用的水泥、砂石、外加剂、掺合料、拌合用水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2、人工或一般机械搅拌的混凝土或泵送混凝土; 3、自然养护且龄期为(7-2000)d; 4、抗压强度为(10.0-70.0)Mpa。 | CECS 02: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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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主体结构工程检测 | 后锚固件力学性能检测 | 同规格,同型号,基本相同部位的锚栓组成一个检验批。抽取数量应每批锚栓总数的0.1%计算,且不小于3根。 | 化学植筋露出混凝土表面长度不小于500mm。 | JGJ145-2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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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的保护层厚度检测 | 对梁、板类构件,应各抽取构件数量的2%且不少于5个构件进行检测;当有悬挑构件时,抽取的构件中悬挑梁类、板类构件所占的比例不宜少于50%。 |
| GB50204-2002
JGJ/T152 0173 3840-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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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砖粘结强度检测 | 每1000m2同类墙体饰面砖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m2应按1000m2计,每批应取一组3个试件,每相邻的三个楼层应至少取一组试样,试样应随机抽取,取样间距不得小于500mm。 | 1、断缝应从饰面砖表面切割至混凝土墙体或砌体表面。 2、试样切割长度和宽度宜与标准块相同,其中有两道相邻切割线应沿饰面砖边缝切割。 | JGJ110-2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