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环境事件,是指因事故或意外性事件等因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或破坏,公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受到危害或威胁的紧急情况。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为确保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而预先制定的计划或方案。
在当前环境风险突出,突发环境事件居高不下,累积性环境风险问题突出的形势下,国家高度重视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工作,相继出台了多个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把“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作为专门一条列出,首次将环境应急管理纳入国家战略层面。《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将“防范环境风险”作为“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之一,对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应急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明确要求。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第八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包括综合环境应急预案、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
对环境风险种类较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突发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编制综合环境应急预案。综合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件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内容。
对某一种类的环境风险,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型,编制相应的专项环境应急预案。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件特征、主要污染物种类、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编制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预案。现场处置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件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企业事业单位编制的综合环境应急预案、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之间应当相互协调,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相关法规与规范(点击查看)
-关于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环发[2009]152 0173 3840号)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06年1月24日起实施)
-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粤府办[2008]36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 77号)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
-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技术评估指南(试行)(粤环办〔2011〕143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
-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2006年10月实施)
-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办[201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