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促进自治区纺织服装产业快速发展,带动增加就业,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利用中央和自治区筹集资金,支持纺织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补贴类别。对使用地产棉花的纱线类、织布类产品给予出疆运费补贴,对各类毛纺、麻纺纱线和布类产品给予出疆运费补贴,对服装、巾被类、家用套件类、毯类(地毯)、袜类、手套类等终端产品给予出疆运费补贴;对企业生产用电费进行补贴;对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安排贷款贴息;对新招录新疆籍员工企业安排岗前培训费补贴,对企业缴纳的新疆籍员工各项社保费用安排补贴。 二是补助金额。2017年伊犁州直争取各项补贴资金近2.26亿元,其中:争取纺织服装专项资金152 0173 3840多万元,专项用于纺织服装企业棉花棉纱运费补贴、电价补贴、岗前培训补贴及贷款贴息,支持纺织服装企业发展带动就业工作;争取自治区纺织服装企业新增就业补贴资金1700多万元,对23家纺织服装企业新增就业进行补贴;争取新疆纺织服装产业发展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6000多万元,支持纺织服装产业园供排水和标准化厂房建设。上述优惠政策的实施,有效地促进伊犁州直纺织服装产业发展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工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