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记者获悉,江西省工商局针对“11·11”“12·12”以及圣诞节等网络商品促销较为集中的时间节点,连续两年在全省部署开展了网络集中促销专项整治行动。其中,去年全省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在线随机监测网络商品信息页面2473个,发现存在问题的页面共计488个,主要包括使用**化用语、不公平格式条款、商品宣传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等引证内容未标明出处等问题,其中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和宣传中使用**化用语占所有问题页面数量的65%。 面对越来越火热的购物氛围,结合网店商品信息定向监测工作结果,江西省工商局提醒消费者:理性对待“双十一”,依法正当维权益。 优先考虑商家的信誉度 消费者应优先选择大型网络交易平台上的自营店铺或品牌旗舰店,选择信誉度及评价较高的平台或网站进行购物,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购物风险。 选择正规可查的商家购物 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可以通过点击店铺电子链接标识查看营业执照的登记注册信息,或者通过江西省工商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服务网(www.baijiantest.com/jx/wljyjgpt)查询我省已备案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一般而言,经过登记和备案的商家可信程度相对较高,即便遭遇购物纠纷也比较容易找到投诉对象。 不要盲目轻信广告宣传 网络经营者开展集中促销时,商家往往会在商品宣传中利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来误导消费者,消费者应看清该商品的详细信息。对于网上价格与实体店价格过于悬殊的商品,或者宣称优惠但未按规定明确优惠时限等条件的,不要盲从轻信,更不要被所谓的打折让利所诱惑,而应谨慎购买。 售后格式条款要看清 消费者要特别关注平台或网站格式合同中有无霸王条款,如“一经售出概不退换”“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等内容,或为消费者退货额外增设条件,做好自我防范,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注意保存购物凭证 消费者购物时应索要发票等票据,注意保存购物凭证及相关信息,一旦发生消费争议时可作为重要维权证据。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一是与经营者协商,二是向网络交易平台投诉,三是向消保委投诉,四是向工商部门投诉或举报,必要时,甚至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