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月10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明确提出“以新疆为重点,黄河流域、长江流域主产区为补充,划定棉花生产保护区3500万亩”。这是按照“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安全”的要求和重要农产品自给保障水平,综合考虑消费需求、生产现状、水土资源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定棉花生产保护区,落实到田头地块。 《意见》中明确指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大豆、棉花、油菜籽、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坡度在15度以下的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平原地区连片面积不低于500亩,丘陵地区连片面积不低于50亩;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生态环境良好,未列入退耕还林还草、还湖还湿、耕地休耕试点等范围;具有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种植传统,近三年播种面积基本稳定。优先选择已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进行‘两区’划定。” 在春耕备播的关键时期,此消息的公布大大鼓舞了棉农的种植热情,棉花种植面积有望得以保障。(中国棉花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