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同意,将一家天猫店铺热销的同款商品图片、详情页“搬运”到自己在另一家电商平台开的网店上,绍兴某纺织品公司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罚1.38万元。
11月29日,澎湃新闻从绍兴柯桥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这是浙江查处的首例网店跨平台盗图不正当竞争案。
“我们天猫旗舰店*热销的一款窗帘,图片、详情页、质检报告都被另一家平台的网店盗用。”上海某公司近日向柯桥区市场监管局举报。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这家上海公司在天猫开设“某恩旗舰店”,绍兴某纺织品公司在另一平台开设“某帕专卖店”——两个平台不同网店销售的一款窗帘,产品主图、商品详情页甚至质检报告都一模一样。
据介绍,今年3月,绍兴这家纺织品公司未经举报人同意,复制天猫“某恩旗舰店”中*热销产品的页面设计到自己在另一家平台的网店,包括产品图片、描述文字、检验报告等,并将“某恩”图标修改为自己的商标。至查获,这家网店成交该网页产品152 0173 3840次,违法经营额17288.59元。
市场监管部门认为,“盗图抄店”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既误导消费者,也损害市场秩序,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对绍兴该公司作出责令改正,并罚款1.38万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