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ZARA关联公司飒拉商业(上海)有限公司名下新增2则行政处罚信息,均系因销售不合格产品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被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罚没15.9万元、13.68万元,合计约29.6万元。行政处罚决定日期均为2021年10月13日。
**起具体事由为,经过相关举报,市监局对当事人某商铺的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发现3款裤子耐摩擦色牢度/(级)不符合 FZ/T 81007-2012《单、夹服装》标准的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
第二起具体事由为,当事人经销的女式低帮靴和连衣裙等产品经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等。
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以来,Zara已四次因销售不合格产品被行政处罚。天眼查App显示,2021年4月和8月,Zara均因“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产品#”这一理由被上海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行政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