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4月16日通报三起违法违规出口医疗物资案例后,海关总署4月19日再度曝光三起典型案例,并表示将加大曝光力度,让违法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案例一:4月8日,黄埔海关查获广州某企业申报出口一次性防护口罩(非医用)70.6万个、一次性医用口罩83.8万个。经查验,实际货物为多种品牌、多个厂家生产的防护口罩(非医用),其中有10万个口罩无生产标识,部分口罩包装袋与外包装盒印制的生产标识、质量标准、生产厂家等均不相符,另夹藏有无生产标识的额温枪和体温计共975支。同时该企业还存在冒用其他公司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申报的情形。当事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案例二:4月7日,天津海关查验发现青岛某商贸公司申报出口的27吨黑铁丝中夹藏有未申报的3M牌N95口罩2.16万个。经专业机构鉴定,上述口罩为不合格产品,当事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案例三:4月16日,北京某公司向广州海关申报出口非医用口罩64.9万个。经查验,该批口罩实际为医用口罩,报关时未提交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和出口医疗物资声明,当事人涉嫌逃避商品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