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已于2020年2月12日发布声明称,因柬埔寨“严重且有系统性”的违反联合国及国际劳工组织就人权及劳工权益所设的原则,欧盟决定撤销柬埔寨部分产品的输欧优惠待遇(EBA)。
受影响产品包括:甘蔗、部分成衣、鞋类,及旅行箱等,约占柬埔寨输欧产品总额2成。若未来欧洲议会或欧盟理事会未否决,此项决定将自2020年8月12日生效实施,届时受影响产品将适用欧盟*惠国(MFN)待遇税率。
人权观察国际组织表示,欧盟单方面授予贸易优惠是基于遵守国际人权标准的要求,柬埔寨总理洪森多次公开挑衅并拒绝采取步骤以解决欧盟的关切,甚至在欧盟审议*后阶段针对反对派领导人发起诬陷叛国罪审判,使欧盟别无选择,只能采取这一行动。
为便利查阅,依欧盟委员会的授权规章(2020.02.12C《2020》673final)编制欧盟撤销部分柬埔寨EBA项目的关税税项列表(含欧盟*惠国待遇税率),纺织品部分如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