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赣州市纺织服装产业发展三年推进方案(2019-2021年)》(以下简称《方案》)经市主攻工业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正式印发。
《方案》提出,力争用三年时间,以于都、石城、宁都、瑞金、兴国等县(市)为主战场,打造出特色鲜明、配套完善、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千亿纺织服装产业集群。
《方案》明确了编制产业发展规划、推进产城融合发展、围绕产业招大引强、大力开展招才引智、建强行业技术支撑平台、优化全产业链配套布局、加快绿色发展进程、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拓展产品销售渠道、大力推进品牌建设等十大重点任务,从加大财政投入、鼓励扩大规模、支持智能制造、建设标准厂房和培养产业人才等方面提出了十一条具体扶持政策。
快来看看有哪些政策干货吧!
1加大财政投入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市、县财政从工业发展资金中安排扶持资金,支持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发展。
2设立产业基金
赣州金控集团在“赣州发展基金”中设立“纺织服装产业发展子基金”,用于扶持纺织服装产业发展。各县(市)要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配套设立产业扶持基金。
3鼓励对外贸易
企业年出口额以50万美元为基数,纺织服装企业每出口1美元由受益财政奖励不低于2.5分人民币;外资企业年汇进资每达到100万美元奖励5万元人民币(单个项目*高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和受益财政各负担50%。
4支持研发设计
对获得国家、省级认定的工业设计中心,市财政分别给予40万元、30万元奖励,县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建的省级以上(含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技术研发中心,由受益财政按照其检测、研发设备实际支付资金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高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5支持发展电商
凡在赣州注册,或总部、运营中心、结算中心在本地的电子商务企业,达到以下标准的,由受益财政予以奖励。通过B2B(企业间的电子商务)形式实现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经营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通过B2C(企业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模式)形式实现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5亿元的经营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通过C2C(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电子商务)形式实现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的经营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5万元、10万元。
6支持重点项目建设
对于10亿元以上或纳入市级重点项目的,市一级通过“一事一议”予以重点支持;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或800万美元以上的纺织服装企业,有关县(市)可以通过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公开出让方式供给土地,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全国工业用地*低价标准》的70%执行;对按规划设计条件建设、在合同约定的建设期内竣工且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合同约定****的重点项目,由有关县(市)按照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分别给予相应的基础设施奖励。
7鼓励入驻标准厂房
优先保障纺织服装产业标准厂房、仓储物流用地需求,对用于纺织服装产业的标准厂房、仓储物流项目,市财政按照***工业园区50元/㎡的标准(下层式标准厂房为60元/㎡)予以补助,各县(市)在市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安排相应配套补助资金。降低标准厂房租金,纺织服装企业入驻县(市)标准厂房的,实际支付租金每月不高于5元/平方米。
8支持挂牌上市
对与证券公司签约拟境内上市企业,完成股改奖励200万元,在江西证监局完成辅导备案奖励300万元,成功上市奖励600万元(以上奖励含省级财政奖励市政府的500万元);对在境外上市首次发行上市企业按照实际募资金额(按人民币计算)的4%(省市财政各奖励2%)给予*低200万元,*高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由市财政给予152 0173 3840万元人民币奖励。以上三项政策由县(市)实行配套奖励,奖励标准不低于省市奖励标准总额的50%。
9加快智能改造
对纺织服装类企业建设智能工厂、数字车间、“机器换人”自动化改造、企业上云等方面予以资金扶持。对被评为智能工厂的,市财政和受益财政根据其软硬件投入分别给予20%标准补贴,单个项目*高补贴1000万元;对被评为数字车间的,市财政和受益财政根据其软硬件投入分别给予15%标准补贴,单个项目*高补贴500万元;对被评为“机器换人”自动化改造项目的,市财政和受益财政根据其软硬件投入分别给予10%、15%标准补贴,单个项目*高补贴300万元。
10扩大品牌影响力
扩大赣州纺织服装产业知名度和影响力,市财政每年补贴50万元支持举办中国中部纺织服装博览会,连续补贴三年;支持建设“国家服装知名品牌建设示范区”、“省级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示范城市”,支持优势企业打造成省级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示范企业,对获得省级“三品”示范企业称号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新并购(或**代理加工)国内外知名品牌服装的生产企业,且该品牌服装年销售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的,由受益财政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11培养产业人才
支持建设纺织服装学校,对成功创办服装学校规模达1000人以上的,市县财政、教育、人社部门在分配教育、就业、培训等专项资金时优先给予倾斜支持。鼓励职业技术学校(院)开展纺织服装生产、流通和经营方面的职业培训,开展校企联合办班和定向培养,符合条件的享受就业、再就业培训、住房保障等相关优惠政策和资金补贴,引导纺织服装产业技术工人回归就业和技能提升。引进行业专家、学者成立纺织服装产业专家库,为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创新发展提供决策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