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网站发布信息: 根据《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和《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经企业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实推荐,行业协会、专家组复核,征求环境保护部意见,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将符合《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生产企业名单(第二批)予以公告。
《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
符合标准生产企业名单(第二批)
2016年,工信部公布了**批《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生产企业名单。 《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 符合标准生产企业名单(**批) (中国纺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