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检验检疫部门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格鲁吉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格自贸协定)于2018年1月1日生效并实施。元旦起,出口至格鲁吉亚的兰溪纺织、永康机电等产品基本实现零关税。
格鲁吉亚位于外高加索中西部,地处“一带一路”重要节点,是我国在欧亚地区的重要经贸伙伴。中格自贸协定于2015年12月启动谈判,2017年5月正式签署。是我国签署生效的第15个自贸协定,也是我国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签署的**自贸协定,是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发展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的具体举措。
根据中格自贸协定,双方对绝大多数货物贸易产品相互取消了关税,格鲁吉亚对中国96.5%的产品立即实施零关税,中国对格鲁吉亚93.9%的产品实施零关税,对众多服务部门相互作出了高质量的市场开放承诺,并完善了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电子商务和竞争等规则。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各外贸企业,自1月1日起,依照中格自贸协定和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申请人可以向各地检验检疫部门申请签发中格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随附上述证书的出口货物依照中格自贸协定规定在格鲁吉亚享受优惠关税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