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证券交易所12月22日拒绝了中国企业天宇化纤的复牌申请,该交易所日前发布公告谴责天宇化纤未按照指令指定特别审计机构。
新交所在11月16日发布公告,责令天宇化纤指定特别审计机构对一些不清楚及信息披露出现前后矛盾的交易事项进行特别审计。需要特别审计和澄清的事项包括2009财年**季度财报中的7200万元人民币养护和维修成本;一项在金融危机之前进行公告但在危机后撤销的涉资2.63亿元人民币的土地交易;还有该公司与一名独立董事进行的交易。
天宇化纤通过三次公告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说明,包括提供与上述交易事项有关的信息和财务报表的更多细项,但没有在12月12日的指定期限内按照新交所要求指定特别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天宇化纤通过其代表律师表示,公司已经按照新交所要求提交需要披露的相关信息。新交所要求天宇化纤进行特别审计的指令让公司感到“震惊”,公司为此指定法律顾问对事件作出回应,并要求新交所对发出指令的根据作出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