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海关总署有关负责人说,海关总署近日发布公告,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适当调剂部份物品完税价格,不触及进境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寄物品免税政策的调剂。进境旅客仍可免税携带进境价值人民币5000元的自用物品,个人邮寄进境物品免税额度也未作调剂。所谓“进境200元奶粉须交10%税”的说法是理解有误。
“海关总署发出公告,从4月15日开始履行新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根据表格显示,入境时携带超过20元的润唇膏、100元的钱包、300元的外衣都需要征税。其中,影响*大的莫过于携带超过200块的奶粉需征收10%的税。”昨日,在微博上有人发布这样1条消息,并公布截图证明消息来源的可靠性。
这1说法被网友在微博上迅速转发,其中媒体官方微博也同时证实了这1消息的来源,并配发相干漫画。依照该媒体的说法,超出进口奶粉每公斤按200元计价征收10%的关税,被认为是对海外代购影响*大的1项修订。
在网友公布的相干截图的表格上,记者看到所罗列的物品的确与微博消息相同。这1消息主要来源于海关总署公布的,《海关总署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的公告》。
对此,部份网友感到非常惊讶,纷纭进行评论。其中,对奶粉关税1说议论*多,有网友在微博中问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扩大内需和扶持国内企业的1种手段吗?”
注册信息为财税专家的“马靖昊说会计”的认证微博认为:“为保护蒙牛等民族奶企,海关总署出手了,‘海淘’的热门产品奶粉超出200元征收10%的关税,也就是说购买2000元的奶粉额外再缴200元给税务局。奶粉是孩子喝的,他们是国家的未来,难道要逼他们喝不安全的奶粉吗? ”
对众多网友的评论,昨日下午3时左右,成都海关办公室发布微博称:网络上流传的奶粉以后入境超过200块就要征税10%。正解是这样的:奶粉每公斤按200元定价,税率10%,征税20元,征收税款总额在50元以下免征,也就是2.5公斤以下免征。同时,提示奶粉的税率在本次公告中并没有做出新的调剂,政策是和之前保持1样的。
同时,海关总署也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公告声明,所谓“进境200元奶粉须交10%税”的说法是理解有误;并称《公告》出台主要目的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适当调剂部份物品完税价格;不触及进境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寄物品免税政策的调剂,进境旅客仍可免税携带进境价值人民币5000元的自用物品,个人邮寄进境物品免税额度也未作调剂。
对《公告》出台的具体缘由,海关总署进1步解释说:“近期国内个别邮政企业与国外非邮政公司合作,将不符合《万国邮联公约》规则要求的邮递物品通过邮递渠道运进,背背了相干规定。”因此,海关对个别背背规定的邮政企业采取的措施,不触及对个人海外网购管理政策的调剂。同时,个人海外网购的自用物品,可以通过外国邮政渠道运进,也能够通过商业快件渠道运进。对通过上述两个渠道运进的海外网购个人物品,海关继续依照现行规定办理通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