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购棉企业、各承储仓库:
《国家储备棉购销合同》第九条约定,买受人须于《储备棉出库单》开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货完毕,超过10个工作日未提货的,全部仓库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管费等及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因此,《储备棉出库单》开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未提货的,储备棉自动转为商品棉,物权转移至相应的买受人。
高温多雨季节即将来临,储备棉亦处于出库动态管理状态,多因素叠加致使出险概率成倍加大。因此,中储棉总公司提醒各购棉企业务必做好未在规定时限内提货
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