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记者从新疆发改委了解到,新疆
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标准是严格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实施方案》有关规定进行核算,在中央补贴资金全部到位后,除预留补差资金外,由中央补贴资金的60%和我区实际种植面积核算出面积部分补贴标准,由剩余40%补贴资金和新疆实际交售量信息核算出交售量部分补贴标准,自治区将在2015年1月和2月分别公布面积部分补贴标准和交售量补贴标准。
目前,新疆13个植棉地州中已有6个地州的预拨补贴已全部兑付,剩余地州除少数棉农外出、土地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达成协议的情况外,预拨补贴已基本兑付完毕。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按面积兑付的152 0173 3840元/亩,补贴资金是国家提前预拨的补贴,这笔预拨补贴资金主要缓解新疆棉农生产性还贷压力和春耕备耕的资金压力。我区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地方国有农场、司法农场等在内)目前还没有领到该笔补贴,待后期兑付面积部分的补贴时,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将一次性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