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经贸部日前发布了《关于对部分产品出口取消纺织品被动配额限制有关问题的公告》,正式对外公布了取消配额限制的类别情况及相关管理措施的变化。
据了解,自今年12月11日起,欧盟将取消对我国出口的在其向世贸组织纺织品服装监督机构通报的**阶段和第二阶段一体化清单中产品的配额限 制,同时取消部分其它类别的配额限制;自明年1月1日起,美国和土耳其将取消对我国出口的在其向世贸组织纺织品服装监督机构通报的**阶段和第二阶段一体 化清单中产品的配额限制,美国、欧盟、加拿大和土耳其将取消对我国出口的在其向世贸组织纺织品服装监督机构通报的第三阶段一体化清单中产品的配额限制。其 中,美国和加拿大有部分配额类别只取消该类别部分HS分类编码项下产品的配额限制,仍保留这些类别其余HS分类编码项下产品的配额限制。
在取消配额限制的当日,不论货物从我国出运时是否仍受配额限制,进口国海关将不再查验已取消配额限制的我国出口的纺织品服装产品的纺织品出口许可证或该国纺织品进口许可证。
自明年1月1日起,美国将取消对部分不受配额限制的我国出口的纺织品服装的许可证管理,各签证机关自取消之日起随即停止为这些产品的出口出具许可证。
欧盟和土耳其在向世贸组织纺织品服装监督机构通报的**阶段、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一体化产品中有部分类别产品对我国没有实行配额限制,但现在我国对欧盟和土耳其出口这些产品时需出具纺织品原产地证。对此,也将从今年12月11日和明年1月1日起,分两批取消这个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