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高达7800万元申请破产,多方努力获得重生。记者昨日从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已成功处理东莞新兴织造厂有限公司申请破产和解一案。目前,该公司的债权人正陆续收到清偿债权款项。据悉,此为2007年新《企业破产法》适用后,东莞首宗企业申请破产和解成功的案件。
如果破产普通债权受偿率不足10%
东莞新兴织造厂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虎门镇,成立于152 0173 3840年,是东莞*大规模的集织造和漂染于一体的中外合资企业。经营高峰期时,该厂有600多名员工。近年,该公司因经营不善,负债累计数千万。2011年6月10日,该公司因资不抵债,无奈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产核资报告及现场勘察的情况,该公司负债高达7800多万元。在优先偿付300多名工人的工资债权、税款债权,并支付破产费用后,该公司的普通破产债权的受偿率预计不足10%。如果通过破产清算终结企业,不仅该公司多年苦心积累的商业基础付之东流,债权人的利益也无法得到*大限度的保护。
达成和解企业基本恢复经营
正在法院处理该破产案件过程中,一家大型境外企业的出现为案件带来转机。该企业表示,愿意收购新兴公司外方股权,并代新兴公司清偿一定比例的对外债务。在法院的协助与监督下,相关各方进行了一系列协商,争取让企业保持正常开工,保障员工正常工作、如期发放工资等。2011年9月14 日,**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终,新兴公司的和解方案获得债权人会议的通过。按照这一方案,境外债权人按债权额的20%获得清偿,其他债权人按债权额的 40%获得清偿。
去年11月28日,法院认可债权人会议通过新兴公司提出的破产和解方案的决议。不久,法院裁定确定了佛山市丽鸿染料化工有限公司等49位东莞新兴织造厂有限公司债权人的债权及受偿款。
东莞市第二法院表示,目前除少量程序性事宜外,该破产案基本审结,东莞新兴织造厂有限公司基本恢复了经营。据悉,东莞新兴织造厂有限公司破产和解案是东莞首宗通过破产和解协议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