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
重点监管四类保健食品和药品行业虚假违法广告
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和药品的违法广告,从源头根治违法广告发布。
依托养生类节目变相发布,夸大保健食品功效,宣传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保健食品广告。
未按审查范围、内容发布保健食品和药品违法广告。
含有“说明治愈率、有效率、表示功效、安全性断言或者保证”内容的药品广告。
重点监管四类中
未经审查批准发布的中医医疗广告。
未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含有功效、安全性断言或者保证的中医医疗违法广告。
发布广告内容与审查批准内容不相符、含有虚假内容的中医医疗违法广告。
宣称中医传人、国医世家等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的中医药虚假违法广告。
重点监管两类
明示或者暗示保本保息、承诺无风险、保收益的金融投资理财、
对未来效果、收益等相关情况做出保证性承诺的期货证券和投资理财类违法广告。
重点监管四类
房地产广告中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
宣传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承诺;含有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承诺的房地产广告。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发布楼盘销售信息的房地产广告。
利用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项目形象、环境效果误导宣传的房地产广告。
重点监管七类涉及教育行业虚假违法广告
儿童眼镜、护眼灯、手机、平板电脑等关乎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产品的违法广告。
民办教育和校外培训机构违反《民办教育促进法》未报审批机关备案直接发布的教育培训类广告。
明示或者暗示教育培训机构人员参与考试命题和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专业人士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违法广告。
涉及儿童青少年眼科健康的医疗违法广告。
对升学、考试,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培训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保证性承诺的违法广告。
教育
含有“学生”“未成年人”等字样的电子烟广告和利用户外牌匾发布的烟草广告。
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苏慧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