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2018年粮食
《原则》明确,2018年全国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量为:小麦963.6万吨,国营贸易比例90%;玉米720万吨,国营贸易比例60%;大米532万吨(其中:长粒米266万吨、中短粒米266万吨),国营贸易比例50%;棉花89.4万吨,其中国营贸易比例为33%。
《原则》要求,凡在2017年10月1日前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纳税记录和诚信情况;2016年以来,在海关、税务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受惩黑名单;没有违反《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行为的国营贸易企业、有进口实绩(不包括代理进口)的企业、面粉生产企业、食品生产企业、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等,均可向县(区)发展改革部门申请粮食棉花进口配额。《2018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可到国家发展改革委授权机构领取,或从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baijiantest.com)下载,并如实填写。
《原则》强调,申请者对其提交申请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承担主体责任,不得有任何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对虚假申报或拒不履行承诺的失信者,有关部门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适时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对伪造有关资料骗取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证的,除依法收缴其配额证外,两年内不再受理其进口关税配额的申请。对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的,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申请者获得的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必须自用,进口的货物需由本企业加工经营。其中,进口的小麦、玉米需在本厂加工使用;进口的大米需以本企业名义组织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