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超载在我国屡禁不止,这既对周围路人构成危险,也威胁着货车司机自身的安全。有专家曾形象地将超载车辆比喻为“掠夺性命的武器,道路设施的天敌”。24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交通部部长李小鹏在会上应询时表示,建议加快研究推进将货车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列入危险驾驶罪,提高违法成本。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显示,从2006年到2015年,在货车肇事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中,因超限超载引发的大约占六成。交通部部长李小鹏表示,经过近些年的集中治理,全国干线公路车辆的严重超限超载问题得到一定遏制,但货车超限超题一直没有得到根治。
李小鹏指出,由于经济利益驱动,法律法规不健全,违法成本比较低,个人的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还不强,社会诚信体系不完善,加上货车非法改装的现象严重,货车超限超载现象屡禁不止。
除继续加强对地方治超行动的监督检查力度,做好整治货车非法改装专项行动,推进跨省大件运输和治超信息的联网工作外,李小鹏建议,将货车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入刑,提高违法成本。参照国外成功治理的经验和国内对酒驾治理的成效,我们也建议要加快研究推进将货车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列入危险驾驶罪的范畴,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提高违法成本,形成强大震慑力,从而遏制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行为。